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来,沈阳市辽中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物核对处置状况的布告。
沈阳市商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0月18日发布的《辽宁省沈阳市商场监督管理局食物安全抽检信息布告》中,触及我辖区1家出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物核对处置状况布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状况。干豆皮,出产日期:2023年8月23日,经沈阳市食物药品查验所抽样查验,蛋白质项目不符合GB/T 22106-2008《非发酵豆制品》要求,查验定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反相关规则的行为依法处分状况。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7月15日出产60公斤干豆皮,每公斤本钱24元,以每公斤32元价格对外出售。被我局抄获时止,该批次干豆皮已悉数出售。当事人出产干豆皮抽检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的规则,责令当事人改正其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并决议处分如下:1.没收违法来得到的1920元;2.罚款3840元。合计罚没款5760元整。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陈述。2023年8月25日沈阳嘉利福豆制品有限公司接到我局送达的查验陈述后,第一时间查找原因,经查找形成蛋白质项目不合格的原因是原材料大豆蛋白质含量低,整改办法如下;
1.严厉执行进货查验查验办法,严把购进大豆进口关,防止蛋白质含量低的大豆进入到出产环节。